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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2012年度全省临床化学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总结及表彰大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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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2012年度全省临床化学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总结及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规范临床化学的日常检验程序,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省临床检验中心定于2013年6月26日至28日在武汉市举办《2011—2012年度全省临床化学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总结及表彰大会》(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项目编号:2013-11-01-002),本次大会将邀请省内外有关知名专家前来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和地点时间:2013年6月26日全天报到,27日、28日为大会会议时间。地点:阳光128大酒店(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232号)。联系电话:027--88417616、027—88417128。二、会议内容(一)2011—2012年度全省临床化学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总结。(二) 2011—2012年度全省临床化学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表彰。(三)我国临床化学检验及质量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展望。(四)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五)临床化学检验系统的正确度验证(六)糖尿病诊断治疗中实验室检测项目的应用建议。(七)临床化学定量检测方法的性能验证(八)2011—2012年度全省临床化学检验室内质量控制数据实验室间比对评价活动总结。三、会议费用    700.00元/人(含会务费、资料费、培训费),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回原单位报销。四、会议对象各市、州临床检验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化学检验的负责人及实验室技术骨干参加。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根据《关于启用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通知》(鄂卫科教函﹝2012﹞8号)有关要求,2012年4月1日起,全省启用继续医学教育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同时废止纸质学分证明。已办理IC卡的学员需持卡参加学习,通过刷卡记录学分;未办理IC卡的学员学习,由我单位向学员发放学习证明,并将学员电子版名册提交省医学会备案。学员持学习证明回所属单位,待其单位加入管理平台后,由单位继教管理部门统一向省医学会继教部提供纸质学分证明并补录信息。凡参加本次培训班学习的学员可获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100号,邮编:430064,传真:027-87275214)。联系人:黄鹏(027-87890970;13971272569)。 附件:全省2011—2012年度临床化学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总结及表彰大会回执表 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         湖北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2013年5月18日               2013年5月18日

 

附件:   

2011—2012年度全省临床化学检验室间质量

评价总结及表彰大会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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