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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临床检验中心关于举办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最新进展及质量控制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2日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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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临床检验中心关于举办医学检验结果互认

最新进展及质量控制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加快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文件精神,依据《湖北省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放射检查资料互认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全省二级医疗机构间、三级医疗机构间实行检验结果、放射检查资料互认工作。为配合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省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于今年5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23家医疗机构是否实施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调研基础上,定于2011年12月22日~24日在武汉市举办《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最新进展及质量控制培训班》(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项目编号:2011-11-01-010),本次培训班将邀请湖北省卫生厅有关领导前来讲授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最新进展等有关知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22日全天报到,23日、24日为培训班学习时间。

地点:阳光128大酒店(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232号)。

联系电话:027--88417616、027—88417128。

二、培训内容

(一)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政策背景及进展;

(二)检验结果互认与检测系统;

(三)武汉城市圈检验结果互认飞行检查情况分析;

(四)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流程;

(五)临床基因扩增检验与质量控制;

(六)尿液检验及质量控制;

(七)微生物检验与质量控制;

(八)凝验检验与质量控制;

(九)2007年至2011年上半年临床化学检验室内质量控制数据实验室间比对评价分析。

三、培训费用:700.00元/人(含会务费、资料费、培训费),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四、培训对象:各市州临床检验中心、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检验科从事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人员。

五、继续教育学分:凡参加培训班学习学员可获省级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

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100号,邮编430064,传真:027--87275214)。

联系人:黄鹏,熊飞(027-87841046)。 

附件: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最新进展及质量控制培训班回执表

 

 

 

   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最新进展及质量控制

           培训班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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