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临检发〔2012〕40号
关于上报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临床检验中心:
为认真总结2012年全省临床检验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所取得的新成效,提炼新做法、新经验,研究计划安排2013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及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我省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根据省临床检验中心的安排,请各市、州临床检验中心务必按要求上报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时间
2012年12月30日之前。
二、上报内容
(一)2012年工作的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根据临床检验中心的工作职责及各市州卫生局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总结2012年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特别是本辖区内开展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2013年工作安排。要求有前瞻性、操作性,切实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内容详实,符合实际。
三、上报形式
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打算请以正式文件上报,同时将电子版电邮至省临床检验中心电子邮箱:hbljzx@163.com。
联 系 人:孙莉军、曾明
联系电话:027-87279768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