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鄂人 社函〔2017〕418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21年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根据岗位要求请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命题,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入闱管理协议书。
(二)面试专业命题要求为:
专业命题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命题,应符合面试特点,重点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与笔试命题有所区别,体现开放性、灵活性,便于考生结合实际发挥基础专业能力和水平,避免答案为固定知识要点或死记硬背的试题。
(三)面试试题结构: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共3道题,每道题的答题时间5分钟,共15分钟。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注: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三、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四)每道题答题时间为5分钟,剩余1分钟时作出提示,答题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参加质量控制专业岗位招聘面试的考生,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1年7 月 31日8:30—17:00时进行面试7:30-8:00面试考生入闱(最迟8:00入闱完毕)。
面试地点:湖北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2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东亭路5号)。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的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hbccl.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73189(省临检中心综合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72009
附件:《2021年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